温穗回到房间,对着那根糖葫芦盯着看了好一会,草莓上的焦糖外壳在灯光下晶亮亮的,散发出诱人的光。     她又尝了口,嘴角微微上扬。     小叔怎么会知道她买了糖葫芦呢,是看见她弄掉了,还是小混混跟他说的。     他说这算是“赔礼”,是在替沈荻安向她道歉吗?     她想不通,却莫名感到幸福。糖葫芦放不久,她慢慢把它吃完,签子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又拿起那个黄色牛皮纸袋,她从书桌上找了本英文词典,将那皱巴巴的袋子压平、叠好,最后夹在了抽屉的隔层里。     似乎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留个念想。     做完这一切后,她在床上躺了会,等激动的心情慢慢平息,才又起身出门,去楼下的杂物间寻了份绷带和药水。     她记得沈墨恒手上受了伤。     -     跟温穗一样,今晚窝在房间里心事重重的,还有沈荻安。     他报警之后其实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暗处一直观望。他想,要是警察一直不来,他还是会冲上去帮温穗的,就算没去,起码他也还可以想想别的办法。直到沈墨恒救下温穗后他才离开,只不过他没敢跟着他们一起去警察局,而是独自偷偷回了梧桐院。     沈荻安有些后悔。     他是不喜欢温穗,觉得她呆愣愣的还在他家蹭饭吃,可自行车这件事确实是他做错了,自己的报应落在别人身上,怎么都会于心不安。     小叔去了警局,那事情的经过他都已经知道了吧。     最迟明天,沈墨恒肯定会找他谈话。     沈荻安天不怕地不怕,全家最怕的就是他小叔沈墨恒,这个男人平时佛系淡然,对他和茗安姐姐态度温柔,真涉及到底线的错误,沈墨恒绝不会轻纵,之前沈荻安调皮乱动家里的藏品就被克扣过两个月的生活费,外加背诵《弟子规》、《三字经》、《笠翁对韵》三件套,今天闹出这么大的事儿,别说是扣钱背书,直接被逐出家门也不足为奇。     思来想去,沈荻安决定还是主动承认错误。     态度好点,避重就轻,起码还能落个“知错就改”的好名声。     心动不如行动,下定决心不到五分钟,沈荻安就出现在了主人房的门口。     沈墨恒很有生活情调,位于二楼的房间被绿植所环绕,窗外是腊梅树枝,门口则是吊篮和无尽夏,好像非要每个季节都有花开一样。沈荻安做贼似的往里瞥了瞥,见灯还亮着,才蹑手蹑脚敲门。     三声门响后,他听见一句慵懒的“请进”。     沈墨恒坐在书桌前,看上去似乎刚洗完澡,灰色浴袍随意穿在身上,手指缓缓翻动书页,压根没抬眼看他。就这样一副闲散的态度,也足够让沈荻安感到害怕。他畏畏缩缩走上前去,低头看他在灯下的身影。     “小叔。”     他停顿了下,斟酌着语气:     “对不起,我错了。”     沈墨恒的喉结动了动,声音听不出喜怒:“嗯?怎么个错法。”     “我、我就是......我不该擅自和温穗换车,不该......”     沈荻安隐隐语塞,不敢脱出他目击到温穗被堵一事,只好把矛盾往轻的地方引:     “反正,我知道错了。”     沈墨恒摸着书页的手指动了动,眼神像藏了什么情绪:     “什么时候换的车?”     “就、就开学那天。”     “哦。”他抬眼,露出一个轻笑:“几星期前发生的事,现在告诉我错了,怎么,是你突然良心发现,还是见我回来了才落几滴鳄鱼的眼泪。”     “我、我......”沈荻安无理,又深知自己辩不过他,低着头喃喃道:“我就是今天突然想起这茬。”     “荻安。”     沈墨恒回眸抬眼,语气不紧不慢,墨色的瞳孔与他对视的时候瞪得他发怵:     “从温穗来我们家第一天起,你就一直针对她,不是在她面前显摆你那所谓的优越感,就是暗自打压仗势欺人,哪怕她从来没有得罪过你。”     “你是不是觉得,你出身在沈家,过去的这些年里比她有更好的教育资源和生活资金,就天生越过她一头?”     “我没有。”沈荻安吞吞吐吐:“我只是,觉得,她和温禾天天住在我们家,占我们的便宜。”     “我们家?”沈墨恒不气反笑: “占谁的便宜?”     沈荻安想问难道不是吗,又意识到现在无论如墨还是梧桐院都是小叔的财产,只得悄没噤了声。     “温穗没有花你一分钱,相反,你抢她那辆自行车,是温禾用奖学金给她买的。”     他补充:     “是你拿了她的。”     “……”沈荻安听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嘴巴张了张,还想反驳些什么,却实在不敢在小叔面前造次:“那我还给她好了。”     “做错了事要道歉,欠了别人的要补偿。这点道理,我想你应该明白的。”     沈墨恒轻敲了敲桌角,见他还是没个认错的态度,干脆严厉定下指令:     “怎么补偿温穗你自己看着办。但作为惩罚,从现在起一直到中考前,你都不许骑车去上学了,每天早起自己走路。”     “小叔!”     这下沈荻安急了,开什么玩笑?让他讨好温穗就算了!走路去上学?那得多累多掉价啊。他平时早上就起不来床,这下不得更痛苦了。     他看得出来,沈墨恒在用他对待温穗的方式对待他。     他让温穗走了几星期的路,沈墨恒就让他也走。     真是护着她!简直偏心!     “你要是不服,或者做不到,以后也不用待在梧桐院了,我送你回你父亲那里,让他管教你。”     “别,别啊,小叔,我错了,我真知道错了。”     沈荻安这会是真害怕了,因为他知道沈墨恒做人,言出必行。说不许他待就真的能赶他走,他爸沈崇明就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古板,生活全靠小叔接济呢,到时候他没钱花不说,指不定热菜都吃不上一口。     拿人钱手短,沈荻安不得不低头。     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他懊恼地离开了沈墨恒的房间,灰溜溜下楼。     真是倒霉……     沈荻安顺着楼梯往下走,脚步气鼓鼓的,没走出几步,就撞见一人。     是温穗,她穿着睡衣,黑发披散,像个大号洋娃娃一样,把沈荻安吓了一跳。     这家伙,大晚上不睡觉,跑小叔房间附近干什么?     “喂,大晚上的,你去哪啊?”     脱口而出完,沈荻安才想起刚答应了小叔要补偿温穗,态度稍微柔和了点,眉头一挑:     “你要去找小叔?”     温穗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他,惊得后退一步,怔怔地没敢撒谎:“嗯……”     “我去给他送点药。”     沈荻安眼珠子转了转,表情格外欠揍:     “小叔那体质,受点皮外伤罢了,轮得到你关心?”     “还挺自来熟呢。”     充斥着调笑讥讽的语气十分刺耳,刺地温穗的心咯噔一下,像被人扇了一耳光,脸辣辣得发疼。     沈荻安瞥了她一眼,对她失魂落魄的样子感到有些许意外,轻微的愧疚感涌上心头,很快,又被恶劣本性给压了下去。     他在小叔那受了憋屈,总得从别处讨回来。     是温穗自己撞上门的,况且他觉得他的话也没说错。     沈荻安不再理会温穗,转身踢踢踏踏下了楼。     今晚得早点休息,省着明天走路上学起不来。     —     温穗站在楼梯的拐角处,抬着眼睫往楼上望。     早春的夜跟冬天一样凉,北风呼呼吹着,把她的鼻子冻得通红,攥紧绷带和药水的手指都快失去知觉。     沈荻安的话,让本就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她再度动摇。     说来也只不过是借住在他家、依附于他的关系,她这样无事献殷勤,沈墨恒会嫌烦的吧。     他只是随手慷慨相助,却被她当做救命稻草。     或许,她真的是个没有边界感的自来熟。     乱七八糟的想法充斥着温穗的大脑,她轻捻着窗边腊梅树的枝叶,犹豫了快五分钟,最后飞快上楼,把绷带和药水放进沈墨恒房间门口的吊兰花架上,拿出手机,编辑消息:     【小叔,今天谢谢你帮我赶走坏人,还带我去警察局^_^,看见你的手受伤,我拿了药放在你房间门口,需要的话还请自取。】     由于天冷,僵硬的手指打字不大灵活,她删删改改好多遍才把话说利索。检查无误后,点击了“发送”。     像这样不见面,应该就不算打扰他吧。     少女的脚步轻轻踏在向下的台阶,没走出三步远,突然,身后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温穗?”     男人的声音悠然传来,在寒夜里浸了几分清澈的温柔,将她的思绪点亮。     “小叔!”     她回眸,眼神里的欣喜遮掩不住,水灵灵的眸子变得更加明媚。     天呐,他竟然秒读消息。     还那么及时地出门看她!     温穗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像是不经意间中了头彩,又像被期待已久的礼品砸中。她乖巧点了下头,唇角上扬。     “你来送药?”沈墨恒往门外走了两步:“怎么不敲门。”     “我、我怕你睡了,不想打扰你休息。”她寻了个看似光明正大的借口。     沈墨恒“嗯”了声,看样子是信了,从花架上拿起她送来的绷带和药:     “谢谢啊。”     温穗很高兴他收下了这份心意。顿了顿,小声问他:     “你的手……”     “不严重。”他轻松道:“擦了你给的药,应该很快就好了。”     “那就好。”     她略微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下次……”他再度开口,目光扫过手里的药,犹豫的语气让温穗莫名有些紧张。     生怕从他口中听见“下次别再送了”这种话。     如果他这样说,她一定会难过。     “下次找我,直接敲门进来。”     他站在暖光里说:     “别把自己冻着。”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校花的全能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