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如何了?”     郑凡站在棺材旁问身边的梁程。     先前,梁程在外面指挥兵士埋伏,以防出意外,等到事情结束后才遣散了甲士赶过来。     僵尸的问题大概率就是僵尸最能懂。     梁程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梁程站在那里,组织了很久的情绪,思索了很长时间,终于,很不容易,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因为他太少笑了,所以根本没有肌肉记忆,再者,他的肌肉也和普通人不一样。     这笑容让郑凡放松了不少,虽然他觉得梁程可以直接开口说话,没必要强行表情传递,如果后者比前者费事太多的话。     “主上,他醒来了。”     “醒了?可是没动静啊。”     “是这样子的,主上,僵尸这类存在,是一种由死而生的进程,一如人在婴儿时期时他是很懵懂的一个道理,只不过,人是会自然而然地长大的,除非先天智商有缺陷的,否则随着年纪增长,婴儿长大成人后慢慢的也就具备了理性和自我思维意识。     但僵尸不同,九成九以上的僵尸,他们的诞生,本就是一种意外,哪怕是刻意埋设风水格局以人为方式催发出来的僵尸,也是一样,区别可能在于这种僵尸出现后的实力有高低,但基本上,他们是没有什么智慧可言的。     婴儿饿了会哭,要吃奶,僵尸需要吸食血食,尤其是近亲的血食,对他们而言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就像是更好喝的奶粉一样。     区别在于,婴儿太虚弱,不能自己起来给自己泡奶粉,但僵尸体魄强劲,他们可以去凭借着这股子本能对当地百姓造成很大的伤害。     沙拓阙石之所以会变成僵尸,也是因为蛮族王庭的祭祀强行将其召唤出来的,那些祭祀们为此应该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但他在变成僵尸后,其实一直保留着一种克制力,比普通僵尸多出了一分对自我本能地压制,这,大概是因为他生前也是人杰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说的其实就是这类人,哪怕是死了,被炼制成了僵尸,他也不屑于去做那浑浑噩噩的蠢物。”     “所以,阿程,你的意思是,他现在脱离了那种僵尸愚昧了?”     “是的,因为属下在他身上已经感知不到多少怨念了,其实,郡主这次的到来,距离他这么近,反而是给他的一场契机。     他的心里,一直埋藏着对郡主的恨,这也是他的死因,也是执念,而沙拓阙石在变成僵尸的这两三年时间里,其实一直在克制着自己的恨意和本能,但堵不如疏,昨晚的情况,相当于是他将心底的执念宣泄出来了。     当然,这种手段很危险,不说成功与否的概率问题,就说昨晚要是没主上您出手,可能沙拓阙石会被郡主打下烙印成为郡主掌控下的傀儡也说不定。”     “那这个结局,就太凄惨了。”     被那个女人给灭族,     因为去找那个女人要个说法而死,     最后再被这个女人控制成为傀儡,     呼,     唉。     “所幸成功了,这就像是一种自我………”梁程犹豫了一下,道:“进化。”     “进化?”     有时候,郑凡也很庆幸,自己在这个世界苏醒后,身边有这群魔王陪伴着,所以在你一边去探索外面的圈子时,一边还能够在原本熟悉的圈子里生活,比如一些现代话的词儿。     “进化到什么地步了?可以变得和一个正常人一样了?”     “是的,主上,应该,问题不大了,可能还不能应对自如,也不可能和生前完全一样,但至少,可以说话,可以交流了。     以后,也有机会继续提升,继续磨合,到最后………”     梁程伸手指了指自己。     “变得和你一样?”     梁程的话,除了有点冷冰冰的外,其实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是有这个机会的。”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来?”     先前的醒来,指的是沙拓阙石脱离了愚昧。     现在的醒来,是沙拓阙石什么时候能站起来。     “属下不知道。”     “不知道?”     “因为这一次,他消耗太大了,他现在需要沉睡,可能一年两年,可能十年二十年,甚至可能………”     其实,梁程是刻意组织了措辞的,因为对于僵尸而言,动辄沉睡个百年都不算是什么事儿。     “我艹。”     郑伯爷下意识地骂出了一句脏话。     原本以为老沙可以睡一觉就醒来,然后就能和自己面对面地坐着喝喝小酒看看风景,     谁成想,     居然是从以前的间接性苏醒变成了长久的重置。     “有办法提前唤醒么?”郑凡问道。     这种感觉,很不好,因为太亏本了,以前老沙还能当个放在家里的保镖,现在连这个作用也没了。     郑伯爷忽然觉得自己没了安全感。     “是有办法可以加速这一进程,比如,以后咱们打仗时,将他带上,战争结束后,将其安置在战争中央吸收血气和怨念。”     瞎子听到这话,点点头,道:     “这个好办,以后主上每次出征都带上一口棺材,对外就说主上是抬棺上阵,不破敌军终不还就是了。”     梁程又道:“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主上再升两级,同时属下还能再恢复两次,然后,属下唤醒他,只是分分钟的事。”     听到这话,瞎子忽然不想说了,因为这一次的级,他还没升呢。     郑凡有些无奈地伸手抚额,     骂道:     “所以这他娘的到底算个什么事儿?老子现在就觉得自己跟以前一些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给你丢俩破损的神器,你慢慢去带着它们开发和恢复。”     一个剑圣,     残了;     一个左谷蠡王,     躺了。     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剑圣处于巅峰,如果沙拓阙石也在巅峰。     郑伯爷可以带着他们两个,     跑到燕京城外,当然,得距离远一点,防止被万千禁军包围,     隔着远一点儿没事儿,     站在个小土坡上,     对住在里头皇宫内的燕皇打一声招呼。     甚至,     再没心没肺一点,     背后站着剑圣和沙拓阙石,     郑凡可以坐在门槛上,     对着那边骑着貔貅过来的靖南侯田无镜,     伸手轻轻一拍身边的门槛,     道:     “愣着干嘛,坐边上。”     瞎子似乎是能够看透主上到底在想着什么,     道:     “主上,如果剑圣不废,沙拓阙石不死,他们也不可能在你身边。”     “瞎子,你这是在嘲讽我?”     “不,属下这是在安慰。”     “好吧,安慰。”     郑凡伸手拍了拍棺材盖,又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问道:     “听说昨晚野人王发羊癫疯了?”     瞎子回答道:“应该是和沙拓阙石当邻居太久了,身体受煞气影响出了点问题。”     寻常人被晦气冲一下都可能回去生病,更何况是和一头大僵尸当邻居。     野人王一身本事,基本都点在脑子上,其自身,并没有太多的修为。     郑凡看了一眼梁程,问道:“会有事么?”     梁程回答得很简洁:“到现在都只是生病的话,慢慢地,也就能适应了。”     “成,那就不用给他换房间了。”     郑凡拍了拍手,道:     “走着,咱去看看那位郡主。”     提到郡主,郑伯爷脸上不禁露出了微笑,虽说昨晚从幻境里出来时,自己吐得那叫一个夸张,整个人像是被丢转筒了转了几公里。     但不得不说,昨晚的自己,玩得很尽兴。     只可惜,这种场景可一不可再,沙拓阙石已经累沉睡了,魔丸今儿个也无精打采。     离开了地下,上了地面,郑凡带着大家去了西宅。     西宅门口,站着一排护卫,都是郡主的亲随。     当郑凡等人过来时,     那二十多个护卫当即抽出刀刃指向这边,领头者大喝道:     “来人止步!”     “放肆,这里是平野伯府,居然敢持刀向伯爷!”     梁程向前一步,目光直视着他们。     到底是大僵尸,且这几年一直在带兵,那股子气势自是没得说。     “七叔有令,外人不得入西宅!”     但郡主身边的护卫也不是普通人,想要轻易吓退他们也不可能。     梁程拍了拍手,     喊道:     “来人!”     “嗡!”     “嗡!”     一时间,从后方奔出一群甲士,同时,西宅院墙上也翻出一众手持弓弩的士卒。     平野伯府的安保一直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在郡主住进来后,更是得到了加强。     “十息之内,尔等若不收刀,即刻扑杀于此!”     “喏!”     “喏!”     就在这时,七叔的身影出现,见到此景当即呵斥自己人道:     “这里是平野伯府,你们怎么敢对平野伯亮兵刃,都给我收刀!”     护卫们这才收刀。     这时,梁程也顺势退下。     梁程上前,     对七叔拱手道:     “七叔,郡主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还请平野伯切莫怪罪,实在是事出有因,平野伯,里面请。”     郑凡点点头,跟着七叔走入西宅。     其实,因为昨晚的事,郑凡大概清楚郡主很难醒来了,甚至有可能沦为“植物人”;     但事情到底发生在自己家,虽说自己做得毫无痕迹可循,但总归是有一点嫌疑的,所以明知道郡主出事这边安保会严格但郑凡还是要强行过来闯一闯,就是先前梁程的应激反应,也是为了故意亮一亮刀兵反向洗一下自己的嫌疑。     ……     “什么,郡主患病了?”     郑凡一脸不敢置信地惊呼。     “唉,是啊。”七叔叹了口气,但眼角余光却在盯着郑凡。     但郑伯爷这几年的演技可谓是进步神速,自是表现得滴水不漏,不可能给七叔看出什么破绽。     再者,这类剑客剑痴,有剑圣例子在前,郑凡也清楚,他们耍剑的本事一流,但其他方面,其实就一般了,也没什么好慌的。     一番你来我往后,七叔开口道:     “伯爷,郡主这个病有些棘手,我打算带郡主去奉新城找靖南侯求治。”     “找靖南侯?”     “靖南军里军医的水平,是很高的。”     其实,七叔也清楚郡主的病不是寻常的病,大虎二虎这俩醉仙翁的徒弟无法解决,那就只能找更为高明的炼气士了。     七叔清楚,靖南侯田无镜明面上是三品武者,但靖南侯也会方外之术。     看在镇北侯的面子上,靖南侯不可能不出手为郡主解决的。     至于推脱到军医那里,也是因为郡主到底未出嫁,且本身在和太子的婚事上就已经出了很多流言,要是再传出身患怪病脑疾的消息,对郡主的影响,就太大了。     七叔是看着郡主长大的,自然而然地会站在长辈的立场为郡主谋划。     “只是,伯爷,您是清楚的,咱们先前从西往东来这里倒还好,贴着天断山脉行进也就是担心一下野兽,但如果向南,那边可不安稳。”     郑凡一拍大腿,     道:     “七叔您这是说的什么话,郡主对郑某人有知遇之恩,如今郑某人正无颜我雪海关草创,没什么名医可以请来为郡主诊治。     既然奉新城那里有医术高明的军医,那还犹豫什么,郑某将亲自领一支骑兵护送郡主去奉新城。”     “这……这可使不得,岂能劳烦伯爷亲自护送?”     “哎,无事,无事,正好这些日子楚人骚动,我也正好可以去奉新城听一听侯爷的吩咐,这种事,在镇北军中应该也是常有的,七叔不用多想,真的是顺路。”     局势诡异,     下面的总兵跑去侯爷那里听一听吩咐,本就是理所应当的事,当然了,若是战事开启了,再想擅离职守那就不应该了。     七叔点点头,道:     “如此这般,就多谢平野伯了。”     “客气了客气了,事不宜迟,郡主这里耽搁不得,还请七叔快点做好准备,我那里还需要交接一些事情,午后时分我们就动身。”     “好,好!”     ……     “喂,我说,你要不要这么接地气?”     推开剑圣的家门,发现剑圣正坐在院子里拿着火把在烤猪头上的毛。     “不把毛烤掉怎么吃?”剑圣没好气地回答道,“你这是来跟我要猪头钱的?”     “废话,怎么能让你白白占了这么个大便宜。”     “呵,那你的心可真够黑的。”     “先给你挂账上了啊,以后再找你算。”     既然剑圣喜欢这种调调,那郑伯爷也不会在这里装什么大方,虽说一个猪头对于郑伯爷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但这是什么?     这就叫情趣。     能让剑圣开心,郑伯爷不介意自己去亲自下场配合一下。     “嫂子呢?”郑凡问道。     “上工了。”     “虎子上学了?”     “嗯。”     “老婆婆呢?”     “扫街去了。”     剑圣叹了口气,看着郑凡,道:     “你要是不把家里情况提前摸清楚,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推门进来?”     “总得问候问候,走个过场不是。”     “呵,人家姑娘昨晚星夜进城,你们招待得可够周到的。”     “您察觉到了?”     “有所感应。”     “里面有事儿,唉,这姑娘,可不好惹,是真敢杀人的。”     “人毕竟是郡主嘛。”     “现在搁床上呢,醒不来了,待会儿我还要带队去奉新城。”     “去奉新城,找田无镜?”     “对。”     “田无镜倒是能解开,当初他就是靠那一手击败我的。”     当年晋国京畿之地的郊外林子里,     靖南侯先以武夫肉身强行消磨剑圣剑气,再以方外之术形成禁制,最终击败剑圣。     剑圣伸手敲了敲猪头,     又道:     “不过你郑伯爷这是干的什么事儿,晚上费了那么大的劲好不容易给人家姑娘整迷糊过去了,现在还要带人家去解?这不是脱裤子放屁么?”     “嘿,可不得脱裤子放屁?我要是不去,侯爷直接给她解了那岂不是亏大发了么,要我看啊,最起码让她昏迷个一年半载的。”     如果靖南侯解不开,那七叔只能带着郡主回去了,晋地原本的几个道教祖庭在兵灾中早就被踏掉了,天虎山更是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那些游方道士出家高人什么的,七叔也不敢让他们来给郡主看病的,所以,很大可能只有带回燕京城才能找到合适的人去解。     郡主昏迷着,骑不得快马,得坐马车里,这么一折腾,路上耗时可就大了,等到了燕京城还得找人,又是耗费时间。     用瞎子的说法,昏迷的时间越长,日后就算是解开了,脑子大概率也不会太好使了。     “田无镜还真是宠你啊。”剑圣转念一想,道:“倒是会的。”     毕竟,靖南侯的儿子可还是被郑凡养着呢,同时,不过是一个郡主罢了,他田无镜为了大燕已经屠灭满门,你李梁亭丢一个闺女,又算得了什么?况且又不是故意加害你闺女,无非是没搭把手罢了。     楚人那边眼瞅着要搞事情,田无镜这会儿保存实力维持住自身状态以应对局面,不为一个小女子亏损修为,岂不是理所应当?     剑圣将猪头翻了个个,     一边继续烤着一边摇头道:     “市井小民都认为靖南侯是个没有丝毫人性的大魔头,帝王权贵则清楚靖南侯为了大燕可以不惜一切。”     “嗯?你到底想说什么?”     剑圣将火把丢地上滚了滚,熄灭,     道:     “所以,按理说,田无镜应该毫不犹豫一刀砍了你才对啊。”     “………”郑凡。     ————     推荐两个好友的书。     一本叫《汉阙》,七月新番的书,     蓦然回首千年,汉家宫阙依旧!     时值汉昭帝元凤三年,朝中权臣当道,外有匈奴未灭,丝路不绝如缕……     历史研究生的书,很考究很细节,适合老白读者。     另一本叫《绍宋》,作者榴弹怕水。     公元1127年,北宋灭亡。旋即,皇九子赵构在万众期待中于商丘登基,继承宋统,改元建炎。     榴弹上一本是《覆汉》,这本同样精彩,主角重生到完颜构身上。     我是个精益求精的人,所以为了写好《魔临》,     唔,     为了写好《大燕战纪》,     我早早地就py过了两个历史大神,可谓是下足了功夫。     最后,     今晚还有一章,大概在凌晨一点前吧。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校花的全能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