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故事要从他毕业那年说起。     那年他23岁。     阳光,帅气,雄姿英发,朝气十足。     任何溢美之词用在他身上都不过分。     1米83的净身高,幼年经历劳动锻造出的浑实肌肉,以及挂在嘴角的那一丝暖暖的微笑。     不知考官是否也被他的阳光打动。     但在那一场千里挑一的角逐里,他毫无悬念的胜出。     名校的背景和优异的成绩固然重要,我想更重要的是他专注的精神和处世的态度。     自信而不自满,谦虚却有风度。     这样的男生自然而然是女孩子们眼中的猎物。     甚至连阿姨级别的女同事,都想要把他介绍给她们待嫁闺中的女儿。     年轻的女孩轻扫娥眉,打扮装容。     年纪大的阿姨则会不自觉地泄露殷实的家底和美丽的独生女儿。     但他却是个太极高手,深谙人情事故。     任何大胆主动的追求都被他轻松化解。     一个又一个满怀热情的女孩带着无奈被冷却。     你们是否会以为这些也是任哲告诉我的?     并不是。     他对这些事情印象模糊。     甚至在我告诉他的时候他也两眼茫然。     因为他的全部感情,全集中在一个女孩子身上。     这个女孩就是李毓秀。     任哲工作的那一年,是他们相识的第三年。     我曾仔细端详过这个女孩的照片。     杏皮眼、棱鼻梁、鹅蛋脸,嘴唇微翘,眼角上扬,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性感和成熟。     尤其是眼睛。     不大,不美。     却最适合她的那张脸。     这本是两个不同框的人生。     一个是名校的高材生,一个是酒吧的跑堂妹。     一个曾被人仰望,一个则不断被骚扰。     一个在阳光下生长,一个在黑夜里游荡。     然而黑夜与白天就在黎明相逢了。     用一句最俗套却颠扑不破的话说。     一切都是命。     任哲从不睡懒觉,每个清晨,他都会迎着第一缕阳光,在太阳下奔跑。     他不去夜店,不懂网游,也没去过健身房。     但他享受着最自然、最健康的生活。     起床,晨跑,早餐,学习。     学习,午餐,午睡,学习。     学习,晚餐,学习,晚安。     单调而有意义,相信每个怀抱梦想的人都经历过这样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在这样一个早上被打破。     那是中秋的一天清晨,黎明的天色要比夏至时暗上很多。     夜里刚刚下过一场雨。     空气里还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     任哲和平常一样顺着学校边的河堤慢跑着。     这个时节城市尚未醒来。     但鸟儿已开始唱歌。     他听着熟悉的鸟鸣。     沿河堤慢慢跑着。     突然,前面的小弄里有女孩轻声的惊呼。     任哲循着声音跑了过去。     窄小的弄堂里,两个满身酒意的青年将一个女孩围在中间。     女孩留着齐肩的长发,略带疲惫的脸显得楚楚可怜。     但她并不懦弱,她摆出防备的姿势,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把雨伞当作武器。     两个青年像是玩弄老鼠的猫,趁着女孩不注意,会时不时拿爪子拨弄一她的身体。     嘴里鼓捣着下流的话语。     得手后还会发出得意的狞笑。     两个人一前一后交替着动手,女孩有些自顾不暇。     “秀秀”,任哲突然站在巷口大声喊了一句,“你妈让我喊你回家。”     两个男人停下了动作,看了看巷口的任哲,然后像没事的人一样流里流气向着巷子的另一边走了,甚至还哼了几句歌。     女孩这才松懈了下来。     她站在弄堂里,向他报以青涩的微笑。     尔后又整理了一下衣服。     格子衬衣,修身的牛仔裤,紧紧包裹着她凹凸有致的躯体。     任哲也向她报以微笑,又向前继续跑。     他一边跑,一边倾听着枝头的鸟叫。     天气已转凉了,但鸟鸣声依旧热烈。     不知何时,他才注意到,在鸟叫声中,还夹着一串钥匙的声音,就在他的身后。     他回头,接着就看到了一抹倩影。     正是刚刚的女孩。     她跟着他跑,已经跑出了好一段。     看到任哲停住脚步看着她。     女孩尴尬的笑。     娇媚但不扭捏。     “谢谢你救了我。”女孩迎着任哲的目光,像是有些不知所措,拿手将散乱的头发捋到了耳后。     纤长的手指,纤细的指尖,再往下是嫩白的手腕,上面纹了一排字母,好看,但花哨,也看不清楚。     任哲皱了皱眉头。     “我救你了吗?那对不起,刚刚认错了人。”     他说着打算回头。     但最后的一瞥,他看到女孩的眼和嘟起的嘴。     很美。     他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女孩原本暗淡下去的眼睛亮了。     青春的时光,懵懂的少年。     那一眼,如同一个幸福的闪电。     这个闪电恰好击中了女孩的双眼。     “那你怎么知道我叫秀秀。”女孩问了一句。     “我胡诌的。”任哲转身,继续前行,但脚步已然慢了下来。     “骗人。你刚才不是说你认错人了吗?怎么又成了胡诌,难不成那个人也叫秀秀?”女孩跟了上来。     任哲竟无言以对。     “好吧,就算我帮了你吧,以后晚上出门小心点,最好能穿长点。”任哲看了一眼她饱满的小腹和尚盖不住肚脐的衬衣,看似随意的一说。     “哦,知道了。”女孩脸一红,小声说了一句。     “好啦,保重吧,快去洗洗,再晚上课该迟到啦。”     任哲边说边走,她却还定定立在原地。     眼睛却有些红了。     “怎么了?”任哲又往回走了几步。     “没事”,女孩说着把头扭向一边,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泪光。     任哲突然心里软软的。     他不是没有单独和女孩相处过,也有女孩在他面前哭过。     但这一次,他突然觉得心里一酸。     “你……吃过早饭了吗?”任哲问。     女孩轻轻的摇头。     “那一起吧。”     “嗯”,女孩萤萤泪光中露出一丝浅笑,她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笑窝。     所有关于相爱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开始。     美好到足以遮盖所有的不足。     否则又怎会有那么多人,为了几刻温存,为了几句誓言,便虽死不悔。     任哲和女孩一起在公寓门口吃过早餐,留了联系方式,便匆匆赶去上课了。     那一天,他上课有点走神。     李毓秀。     他心里不时闪过她的名字。     他本以为她只是一个不安分的大学女生。     在夜色里偷跑出去找点刺激,回来时不巧遇见了猎色的流氓。     但他猜错了。     早餐时不多的交谈,让他记住了这个和他一般大的女孩子。     她的父母早逝。     她从十六岁开始就外出独立养活自己。     她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当过保姆,送过外卖。     现在在一家酒吧上班,夜班。     她就住在任哲遇见她的那条巷子里。     因为那里有租给学生的全市最便宜的房子。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他们恋爱的起因。     有些人能够明确告诉你,是外表或举动的吸引。     还有一部分人说不清。     另外还有比例很大的一类。     是怜悯。     尤其是女人。     他们会告诉你。     起初并没有觉得是爱。     打动他们内心的,是同情。     对方不幸的遭遇、贫苦的家庭、多灾多难的人生。     会让一个人在倾听的同时更易达到共鸣。     就像看宫斗剧一样,它就要让你心软、让你哭泣,让你不平。     这个时候,你的注意力就会被牵引,无暇分心。     但生活不是戏剧,除了观望你还需要响应。     你以为自己在拯救。     其实只是在还债。     当你深陷到其中的时候。     才发现你已然控管了他不幸的人生。     他的不幸于是变成了你的不幸。     你需要还感情的债、同情的债,这个过程很可能就是一生。     这是我能为任哲找到的最合理的理由。     否则他又怎会突然间放不下李毓秀。     感情的复杂就在于此,你说不清到底点在哪儿,反正心动就在那儿。     那天晚上,任哲给李毓秀发了条信息。     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但就是想发。     想了好一会,反复删改了几次,他最终也只发了三个字。     “在干嘛?”     没有回应。     他有些不甘心。     一边看书一边等。     同宿舍的周大伟回来的比较晚。     看任哲在那盯着书发呆。     走到他身边拿手在他眼前扰了几下。     “别闹”,任哲懒得理他。     “又思春啦?”周大伟习惯性说了一句。     “放屁。”任哲笑着拍了他一把。     “你别说,这次我看是真的。”     躺在床上的张广亮接了一句,“一个晚上了一页都没翻,还一会劲的看手机,太反常了。”     “哎,我说,张广亮,三年了我都没发现,你还有这偷窥癖。”,任哲道。     “那倒没,只是我觉得你今天在发情,替你留意了一下。你自己肯定没发现吧。”,张广亮道。     “夸张。”,周大伟说了一句,“人家任哲是谁,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你以为是你张广亮,整天靠那些岛国片为生。”     “大伟,咱可把话说清楚了,是谁没事老拿着U盘凑我电脑前面喊着多下点,多下点,完了还尽挑那胸大屁股大的拷。”     “打住,打住。你那什么审美,只要是个资源就点,上次你给我拷的那些,有一个直接整得跟蔡文婷似的,害我裤子都脱了一半又倒提了起来。”     “小蔡怎么着你了,那可是我的女神。”     “张广亮,女神是用来供滴,有本事变成你的女人我才服你。”     “小瞧我是不是,那咱们走着瞧。”     “你看,暴露了吧张广亮,你可真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连老师你都不放过。”     “大伟,你敢笑话我?是不是你那阿姨这几天没来调教你皮痒了。”     “我那才叫爱情,你不懂。”,周大伟说道。     “屁,任哲,你听听,这家伙太不要脸啊,把奸情能说成爱情。”,张广亮道。     此时任哲哪有心情和他们插科打诨。     他的心思全都在手机上了。     “这家伙真有情况了?”,周大伟道。     张广亮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任哲”,周大伟道,“是不是施茵?这两天上课我看她喜欢坐你旁边。”     “还林诗茵呢,睡觉。”,任哲道。     其实这一晚他并没有睡好。     虽然早早爬上了床,但他总是睡不着,还有些莫名的烦燥。     酒吧他去过几次。     给他的总体印象并不太好。     而且他也听过,那些形形色色的酒吧,并不都是卖酒的。     李毓秀又上的是夜班。     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问题把他折腾的翻来覆去,却也理不出个头绪。     他只好拧亮台灯翻开了书本。     读书,是此刻唯一能让他平静的办法。     台灯整整亮了一夜。     破晓的时候,手机响了。     李毓秀的信息回过来了。     “对不起,上班不让拿手机,刚下班。”     任哲盯着手机,带着红血丝的眼睛里有了笑意。     “吃完再去睡吧。”他回道。     起床,冲澡,出门,一气呵成。     任哲兴奋的像只没头的苍蝇。     李毓秀在公寓大门口的小店前面等他。     他出现的时候,她干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小米粥和包子,清淡而不腻。     李毓秀还是在问昨天的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随口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呢。”     “我小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狼狗。”     “有联系吗?”     “狗的名字就叫秀秀。”     任哲爽朗的笑。     李毓秀看着他,金色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     熠熠生辉。     半晌,李毓秀才反应过来。     “你好坏~”她娇嗔。     任哲笑地更大声了。     他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李毓秀。     但一见到李毓秀,他又觉得问她这些问题有点唐突。     李毓秀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疑问。     她主动跟他交待。     她上班的地方叫遇见。     是一家格调很高的酒吧。     这个任哲听同学说起过。     但听着名字,任哲觉得它还有弦外之音。     的确也是如此。     李毓秀说,格调高某种程度只能代表消费高。     把一些收入较低的群体挡在门外。     但至于人的素质,并不一定。     好在她只负责收银,并不经常受到骚扰。     不经常的意思是,偶尔也会,尤其是晚上。     但夜班工资要比白班高一些。     一般情况下,她有足够的经验应付那些蠢蠢欲动的心。     她总是笑靥如花面对每一个善意或怀揣恶意的眼睛。     李毓秀每天早上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就窝在自己那个七八平米的小屋里,看书,或者干点别的。     下午五点半晚餐,晚上六点半上班。     李毓秀的坦诚的解释,让任哲心里很舒服。     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何其高贵的品质。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校花的全能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