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喆见游戏平台不再回应,一笑置之。     就在这个时候,一股信息从手臂上那海盗藏宝图羊皮纸模样的纹身内传来。     他可以用意识激活‘烙印’。     所谓烙印,就是他手臂上那藏宝图羊皮纸模样的纹身。     这东西很重要,有许多功能。     王喆尝试激活烙印,很简单就做到,眼前浮现几行文字。     一,个人信息。     二,任务     三,技能。     四,装备。     玩家等级过低,其他功能未解锁……。     现在王喆迫切的想知道,任务的具体内容。     玩游戏嘛……     首先得定立一个大致的方向。     那才能够向观众大老爷疯狂秀技啊!     只是不知道,相较于手柄来说。     这一次意识操纵躯体也不知道能够发挥自己游戏竞技之王的几分实力了。     打开任务选项,任务的具体信息出现。     【主线任务:【序章•嗜血破晓】生存十天】     难度等级:LV.3。     任务简介:这是一个存在血族、正常人类、圣骑士以及狼族的超凡世界,传说所有这些生物都拥有着一个真正的始祖。     万年前,始祖身归混沌,始祖的精气神三分,精化为狼族,气化为人类,神则化为血族,三者互相吸引敌视,都希望将对方吞噬,大战四起,万年不息。     血族分为十三氏族。     这一代的阿萨迈族长携带血族十三圣器欲投靠教廷领导的圣骑士组织。     可是叛逃之际被其他氏族发现引来追杀,教廷骑士亦不相信这位族长的投诚,玩家身为其血裔亦被两方追杀。     任务信息:用任意方法躲避血族和人族的追杀。     任务期限:十个自然日。     任务奖励:阿萨迈血统。     ……     当王喆看完以上的信息之后,他知道。     自己现在的处境,好像并不太好。     因为在在战场上厮杀的明显是血族和人类双方,只是人类的数量要远大于血族并且现在是白天……     啊嘞?     “吸血鬼不是应该惧怕阳光的吗?”     忽然间王喆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皮肤在阳光的烘烤下,除了有点发烫并没有任何异样。     虽然身体本能似乎下意识地对阳光有些趋避。     但注意到这点后,王喆反而故意站到了阳光下,让烈日直晒。     可是在他的感觉中,站在阳光下除了有一点点不适感之外,还有一点被暴晒的灼热感,皮肤也是有点红扑扑的。     但是这一切尚在承受范围之内,就像是夏天在外暴晒了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虽然难受但也还好啦……     王喆又试着将自己兜帽拿了下来,在阳光的刺激之下,原本不明显的血族体征一下子暴露了出来。     原本短立的头发一下子变的很长,竟然有了刘海,并且后面的头发也是变成了及肩短发,用皮筋就可以扎起来的那种。     双瞳也是由波斯人独有的蓝色瞳孔变成了血红色,两颗犬齿也是缓缓变长,只是两者生长的速度倒是并不一致。     左边的那颗犬齿明显要比右边的那一颗长得快……     没多久就好像一对虎牙,短的那一颗甚至没有突出嘴唇,而那长的也只是刚刚露出唇间,配合着王喆此时的气质显得有些邪魅。     他又抬头看天,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但是普通人也一样吧?     身体对阳光和烈日的本能排斥,他已经是明显感受到了。     但是距离被晒成渣渣,还早着呢!     看来他还是多想了,就算是低阶的血仆也只是在重伤的情况下才会被太阳烧死吧……     相比起来,他虽然身体本能地想要避光,但在阳光下也并没有太过明显的症状或反应。     那么……     已经暂时知道目前的处境了。     虽然看上去时间挺长,但是其实也没有过去多久而已。     并且在这个游戏世界之内,自己的诺基亚5230手机并没有带进来。     也就是说在这个空间内,自己好像用不上英勇军官勋章召唤下士弗莱迪海默他们了……     “现在我们究竟要去哪里?”周围到处都是厮杀和刀剑碰撞在一起的铿锵声音。     “梵蒂冈!”     呼呼的风声灌着耳朵,不过王喆还是听清了大胡子的话语。     四周的风,因为参夹着浓重的血腥气,变得这么稠、这么冷。     天空,更是被大地上尚未风干又流出的血迹映红了------红的。     地狱,也不过如此。     “我们去梵蒂冈干什么?”     或许是因为周围太吵,王喆只能大声地喊道,这样大胡子才能听见自己在说什么。     “去梵蒂冈见教皇!”     大胡子头也不回地说道,正好在战场中央有着三匹失散的战马,他直直的跑了过去。     王喆紧紧的跟在这个大胡子的后面,顺便从旁边尸体的胸口上拔下一把刀来。     所以说任务到底是什么?     “菜鸟,这里有一匹蒙古战马,快点骑上它,我们两个一人一匹,最好能够尽早到达梵蒂冈。另外,将这个信物收好。”     大胡子一下子就骑上了那批连马鞍都没有的战马上,并且从胸口衣服的夹缝中掏出一个系紧羊皮袋子,递给王喆。     王喆一愣,下意识的将其接了过来。     然后下一刻------     唏律律!     一个身披黑甲的骑士从他们的身后跃出。     凭借坐下优良战马一下子突进过来,手中黝黑的长剑寒光一闪的瞬间,溅起的血花染红了他的眼睛,愈发兴奋。     这个黑甲骑士,是化身为死神的收割者,他,为杀戮而生!     是的,杀戮!     一个身手堪比草原雄狮的骑士,扑进了毫无准备的人们之中,在这其中也不乏隐藏着十三氏族的血族战士,他们都是对杀戮技巧无比精湛的血族,可是依然没有无一合之将!     战场边缘忽然出现的骚乱其直接后果就是,血族一方的战势一阵颓废。     大胡子带着王喆也终于是骑上了战马,一人一骑。     只是王喆从来没有骑过马。     此时此刻只能紧紧抱着身子战马的脖子,然后扭头哭丧着脸:     “所以说,这任务到底是什么啊?!”     “菜鸟,振作点,我们必须完成任务,因为……!”     王喆完全没有听到大胡子的安慰,大胡子看见后面的骑士追兵猛地刀面拍了下马屁股。     顿时那马带着王喆奔向前方……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校花的全能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