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段简终于清醒过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昏暗的篷布,对于这种篷布,段简并不陌生,从小生活在大山深处的他,因为当地自然灾害非常厉害,每到夏季的时候,为了避免洪水或者泥石流的发生,都会舍弃家园,在比较高的地方搭建窝棚,而窝棚的主要材料就是这种昏暗的篷布。
那并不是篷布本身的样子,而是长时间被风吹雨淋,沾染上尘土后变成的样子。
一开始,段简还以为自己终于又回到了后世那位于山区中的老家,直到被身边的话声惊醒。
“啊,你…..你,醒了,你终于醒了,两天三夜,你一直高烧不退,某还以为你不行了呢,正准备和几个兄弟商量着给你挖个坑埋了,没想到你居然醒了,看来你真不是凡人,说说,你怎么会驾驭大火球在天上飞的,还有你究竟是人还是妖怪,莫非你是神仙不成。”
说话间,段简眼前露出一张蓬头露面的面孔,看起来年纪不大,可因为过于邋遢,让段简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鬼一般。
“你…..你是…..什么,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一开口,连段简自己都吓了一跳,声音沙哑不说,仿佛行将就木的老人一样,在加上他身体虚弱,一句话要分几次说,听起来还真的和要随时挂了的感觉。
“嗯….你会说人话,这么看来你不是妖魔鬼怪了,只是奇怪,你怎么驾驭大火球飞上天的,莫非是仙器不成……”听到段简的话,蓬头露面之人,也就是将段简半夜背会叛军大营的闫明喃喃自语道。
说起来,闫明之所有不顾其他,将段简从扬州城下背回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好奇,毕竟放在后世,二十多岁的少年,正是好玩的时候,在加上闫明和这个时代大多数人不一样,对于这些事情就更加感兴趣了。
幸好,整个天道教的叛军大营管理的并不严格,虽然有人好奇闫明怎么会带来一个重伤之人,可经过闫明的一番诡辩,说这是他一个亲戚,在别处受了重伤,他就将他给接来将养了之后,那些人也没有多问。
可以说,为了蛮子自己的好奇心,这两天三夜的时间,闫明吃进了这辈子都没有吃过的苦头,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
段简也正是在他的殷勤照顾下,才得以熬过最艰难的一关,重新活过来的。
“什么,你说什么,这里是……这里是天道教的叛军营地,我…….”
听完了闫明的简短介绍后,段简终于明白了一切,可明白之后,他郁闷的差点又昏过去,心中无数***不断的涌现,中指对着老天竖了无数遍。
“乃奶的,老子怎么这么倒霉,从热气球上掉了下来不算,还被这么一个二货给背到了敌人的营地中,这如果让人知道的话,还有我的好处,恐怕一刀两断都算是好的了,最怕的就是被抓住,用我来威胁扬州城开城投降,到时候,我只有死路一条了,就算活下去了,也是生不如死。”
段简心中懊恼的想着,相对于段简的经历来说,他确实有懊恼的原因。
段简在囚龙山制造的热气球,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出现了许多故障,经过无数的试验和改良之后,性能已经趋于完备了,很少在发生什么大的事故。
而段简他们前几天乘坐的热气球更是改良后的作品,安全性大大加强,可惜的是,这人倒霉的话,喝凉水也会塞牙。
当晚虽然乌云盖顶,却并没有大风,毕竟已经到了夏季,很少会有大风天气的,果然,一开始的时候,段简一行人一路顺利,就在快要到达扬州城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天上突然刮起了大风,这风还不是顺着一个方向吹拂,忽左忽右,忽南忽北,让段简等人好好的做了一次云霄飞车,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他们还能坚持,可因为这大风的影响,让他们不能准时到达扬州城。
原本热气球上面准备的木炭也就不够了,最后关头,虽然他们成功摆脱了大风的影响,变成了低空飞行,可木炭也快要烧完了,这个时候,他们经过的正好是天道教大营上头,如果这个时候掉落下去的话,就算他们四人浑身都是铁打的,也挡不住数千人的围攻。
关键时候,段简让人将热气球载人的篮子给拆了当柴火烧,就这么,热气球勉勉强强的飞过了天道教叛军的头顶。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闫明看到热气球忽高忽低的原因所在了,那是以为后来没有木炭后,燃烧篮子产生的热气,并不足以满足热气球的动力,才导致它忽上忽下了。
即使是这样,就在热气球到了扬州城城头的时候,最后一点木头也燃烧殆尽了,而原本还算平稳的热气球瞬间发生了策反,即使早有准备,可突然之下,段简一不留神,就从吊篮上掉了下来,更加倒霉的是,他没有落到扬州城城头,而是落到了城外。
仅仅是想想,段简在懊恼之后,也为自己感到庆幸,热气球的高度在加上城墙的高度,不亚于二三十米了,从这种高度掉下来,段简还能够活着,不说奇迹也是福星高照了。
“多谢闫郎君了,救命之恩,某谨记于心,改日定当厚报。”
虽然对于闫明擅自将自己待会天道教叛军的营地而感到哭笑不得,可段简知道,无论怎么说,闫明毕竟救了自己一命,如果没有闫明这些天的照顾,他能不能活下来也是一个未知数,因此,段简的谢意是非常真诚的。
“啊……哈哈哈,不用谢,不用谢的,某当时也只是好奇而已,只是现在说救你还是一个未知数,你的伤势有多重你可能不知道,我让一个土郎中给你看过了,你的肋骨断了两根,腿骨也断了,内脏有伤,如果没有专门的大夫给你治疗的话,你就算死不了也要一辈子躺在床上,可现在到哪里去给你找专门的大夫,就算找到大夫了,也没有足够的药物,所以,这声谢还是等你好了再说吧!”闫明咧咧嘴说道。
闫明不说,段简还没有感觉,一提到伤势,段简就感到浑身上下无处不痛,当然了,这个时候的痛楚已经好多了,毕竟经过了一番最疼痛的时候是受伤之后一分钟道三个小时之间,过了这段时间后,人体对痛楚已经习惯了,痛楚也就慢慢啊开始减弱了。
明白了自己的伤势后,段简知道,自己这种伤势绝对耽搁不得,像是这种骨头断裂的伤势,如果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对骨头进行校正,一旦时间一长,断裂的骨头就会自行生长,到时候,因为骨头原本就是错位的,长成后也会让人变成废人。
在后世的话,这种情况还能够通过手术,将那些断裂的骨头重新打断,进行校正,在进行治疗,可在这个医术相对简陋的时候,如果真的变成了那样,段简这辈子也就彻底完蛋了。
“不行,我要尽快返回扬州城,只有到了扬州城,我的伤势才能够得到治疗,要不然的话,在这里就算不死也彻底残废了,可………”
想到这里,段简才猛的想到,自己一个废人身处于叛军的阵营中,他想反倒扬州城,简直就算异想天开。
只是,当他看到床边蓬头露面的闫明之时,一个主意猛的涌现了出来。
……………………..
“苏娘子,您还是吃点东西吧,昨天晚上您劳累了一晚上了,身上也受了伤,不吃饭怎么可以,如果郎君回来知道您这样对待自己的话,他也不会好过的。”
扬州城刺史府中,周兴端着一碗肉粥,走到一个屋子中,向正在擦拭着宝剑的苏婉儿说道。
可惜的是,周兴的话并没有得到苏婉儿的回应,她根本就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依然擦拭着宝剑,半晌后才冷冷的说道“今晚几时出发。”
听到苏婉儿的询问,周兴脸上露出了几丝苦笑,犹豫了片刻后才说道“我们连续两晚出城探查敌营,昨天晚上更是和敌人正面交锋了,敌人肯定已经对我们起了疑心,戒备肯定加重了,所以,按照狄御史的吩咐,今晚我们……….”
“不出去了是吧,你们怕死,奴家不怕死,找不到段郎君,奴家活着也之上一个行尸走肉而已,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让我和他一起死在一起才好。”周兴的话还没有说完,苏婉儿将手中擦得雪白耀眼的宝剑收入鞘中,脸上泛着冷意的说道。
“苏娘子请自重,这世上不仅你一人关心郎君,我们身为郎君的心腹,更不希望郎君出任何一点意外,可现在事情未明,我们如果就这么白白牺牲了,真的到了用到我们的时候,谁来救助郎君,再说了,你难道就没有想过,我们这两晚已经将敌人的营地探察了一遍,根本毫无发现,如果敌人真的抓住了郎君的话,肯定会用他来威胁我们开城投降的,怎么会毫无动静,所以,根据某的判断,郎君现在肯定还是安全的,只是在一个我们找不到的地方而已。”听到苏婉儿这近乎于嘲讽的话语,即使以周兴的城府也忍不住反驳道。
周兴这番话说完,苏婉儿没有在开口,仿佛是认同了周兴的观点,也仿佛是他心中期望真的会这样,仰着头,通过窗口看向外面的天空中,两人都没有说话,屋中瞬间陷入了寂静中。
………………………………
“该死的段简,居然欺骗某给他传递情报,要知道这可是丢命的事情,他居然就承诺事成之后,请我倒如意坊看一场苏娘子的‘天魔舞’,实在是小气,不行,到时候肯定要给他讲讲条件,最起码也要让苏娘子陪我喝顿酒,如果能够来个春风雨露就更好了。”
深夜十分,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原本暖和的天气,此时也变得有些寒冷了,这个时候,无论是城外的天道教叛军还是城中的唐军,都躲在了被窝中呼呼大睡,唯有一人,在这个时候,行走在漆黑湿滑的小道上。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倒霉的闫明,闫明今天晚上又一次的偷溜出了营地,前往扬州城而来,这一次他不是为了追寻什么大火球,为了好奇心,而是为了一个交易,一个让他难以舍得,心痒难耐的交易。
在段简醒了之后,为了治疗自己的伤势,也为了能够快速的返回到扬州城中,他特意和闫明攀谈了起来,一个是多年商场上的老狐狸,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小宅男,不多久,段简就将闫明一切给搞清楚了,就连他的祖宗十八代给差了个一清二楚,至于小时候几岁尿床这种事也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从这点可以看出来,段简在后世商场上的成功是绝非偶然的。
了解了闫明的家事和经历之后,段简觉得闫明就是自己最好的利用对象,先不说闫明为人善良,就凭他是闫家子孙这个条件,也让段简确定了他肯定会帮助自己的,有了判断之后,段简终于开始实行自己的计划了,经过一番巧舌如簧的攀谈和商量后,终于将闫明给忽悠的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他趁夜将他在这里的消息通报给扬州城的唐军,而代价是花魁苏婉儿的独人舞。
因此,经过了几日后,闫明又一次到了扬州城下。
站在不远处,看着扬州城那高高耸立的城墙,闫明犹豫了半天,终于坚定了决心,向城下走去。
“砰砰砰……….”
寂静的深夜,扬州城那紧闭多日的大门被人给拍醒了,一瞬间,驻守在城头的唐军瞬间有了反应,无数火把在这个时候,将正扬州城上下照耀的仿佛白昼一般,原本躲藏在黑影中的闫明,一瞬间,暴漏在了所有人的眼中,就像是后世想要逃狱的犯人,却被无数探照灯照耀着一般。
那场景,在今后的几十年,都让闫明难忘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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