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未雨绸缪
杨思齐在读着一本与生命魔法相关的修炼心得,一边读,一边轻抚着一根长达一点五米长的木杖,这是一根生命系的魔法杖。
七本魔法书和这根魔法杖都是马梦诗让马玉瑶送过来的。也算是给杨思齐的谢礼,尽管已经用一吻多谢了杨思齐,但马梦诗也不认为自己一吻真的就价值百万金币,所以,还是想办法找到一些对杨思齐有用的东西送了过来。
马玉瑶对于马梦诗与杨思齐的关系真的是好奇死了。如果说是多谢救命之恩,那送点金币也就可以了,再不然,请杨思齐去做马家的专用生命魔法师也可以啊,可现在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还在深夜之时上门拜访,并且还要关上门来密谈,这真是够奇怪了。不过,身为马梦诗的贴身侍卫首领,她自然明白什么是该问,什么是不该问的。
有杨思齐的生命能量支持,已经达到七级的蜂王每天都能够产下一大堆的蜂卵,几乎是每天都能够分出好几群的蜜蜂。生命能量就是如此的强大,对于生命能量的效果,杨思齐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实在是太强大了,如果生命能量足够的话,他只怕就能够在短短的一两个月之内弄出数以亿计的蜜蜂出来。
分群的蜜蜂被分开弄进蜂箱,再送到天马城周边的哨所去。这些事自然有马梦诗的心腹人去办,不用杨思齐操心。他只要专心点服侍好蜂王,让它多产卵,多产点蜂王就可以了。按马梦诗的想法,至少也得弄出三千箱蜜蜂出来才行,反正,蜂蜜不怕没销路。
经过三天的研究,杨思齐学会了第二个生命魔法――生命之雨。这是一个三级的生命魔法,是群体治疗魔法,可以作用在半径五十米之内的所有生命体之上。只要在这个范围内的所有生命体都能够受到魔法的治疗,如果不是太重的伤的话都可以恢复。
生命魔法师掌握了生命之雨这样的生命系魔法才能够在战场上发挥出其强悍的治疗能力。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有这样的一位生命魔法师随军的话,这支军队的战斗至少提升一倍。毕竟,受伤的士兵能够以极快的速度恢复健康,并且再次投入战斗,这样的军队,再可怕不过了。
光系魔法和水系魔法都有治疗能力,但却无法跟生命系相提并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光系,光系不如生命系的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其一,光系魔法的治疗会损害受伤者的生命潜能。简单点来说,一个人,本来可以活到一百岁,但受了重伤之后,经光系魔法治疗之后,其寿命就可能只能活到九十八岁。那两年的寿命上限就是在治疗的过程中被消耗掉了。水系和生命系的魔法就没有这个弱点。
其二,光系的治疗魔法因为会消耗人的生命潜能,因此,在治疗过后,会让受伤者有一段时间虚弱期,其虚弱期的长短视伤的轻重而定,但就算是轻伤,也会有数个小时的虚弱期,因此,受光系的治疗魔法的受伤者并不能立即重新投入战斗。
水系的治疗魔法虽然不会损害受伤者的生命潜能,但也有两个方面不如生命系。其一,水系治疗魔法见效比较慢,一般的轻伤也需要数个小时甚至是一天的时间才能够恢复健康。这对于争分夺秒的战场,这就无法让人接受。
其二,水系的治疗魔法对于魔法师来说,消耗非常大。就拿同样的七级魔法师来说,杨思齐可以施放出十个生命之雨的魔法,治疗至少上千名士兵。可水系的七级魔法师顶天了也只能施放出三个同级别的治疗系魔法,治疗三百个士兵。
正因如此,生命系魔法师在战场上具有可以左右战场的能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投入战场,并且,具备大面积的治疗能力,这样的魔法师,有时候,能够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
九月底的一天,马玉瑶奉命给杨思齐送过来一件贴身的软内甲。这样的一件软内甲具备相当强大的防御力,是保命的好东西,就这样的一件内甲,没有三百枚金币休想买得到,并且,还是有价无市,毕竟这样的保命好东西没有人会赚多的。
“马侍卫长,能不能给马公爵说一声,我需要一些有关于你们天马军团的战争器械方面的资料,看她能不能给我送一份过来。”杨思齐提出要求。
马玉瑶一怔:“你要这方面的资料做什么?这可是王国的机密啊。”
“我也就这么一说,你跟马公爵提一下就可以了,她给不给我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杨思齐无所谓地说。
马玉瑶对于自己在马杨两之间的定位就是一个跑腿的,所以,她也没有追问,只要回去传话就可以了,至于马梦诗答应与否跟她无关。
十月初二晚深夜,马梦诗再一次到访,不过,杨思齐看到马梦诗的面容,心里闪过一阵疼惜,因为,马梦诗的脸色并不算好。还有些憔悴,明显是身上有很大的压力。
关上门,杨思齐叹气说:“诗儿,我听说王国因为正常的调防关系,将三十名中层军官从银鹰军团调过来补充到我们天马军团中,有这么回事吗?”
如果是以前,杨思齐才不会这些小道消息感兴趣,但现在,马梦诗是自己的女人,事关天马军团的一切,杨思齐又怎么可能不关心呢?
马梦诗点头:“是有这么回事?”
“这是掺沙子啊。”杨思齐提醒。
马梦诗当然不傻,从其他部队调进一批中层军官,虽然,这些军官对于整个天马军团的决策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很明显,这是王国的军部有意在天马军官中安插自己的人。
将这一次的事件和上一次军部拖欠军饷联系在一起,马梦诗已经开始有点相信杨思齐所说的话了。尽管王国还没有对天马军团动手,但很明显,这是王国开始对天马军团提防了。
“为什么王国会如此的对我们呢?”马梦诗感到一阵无力,马家对王国忠心耿耿,历代为王国而战死者大有人才,马家已经用自己的血、自己的生命来证实了自己的忠诚,但王国却这样做,实在是让人寒心啊。
“那是因为诗儿你的能力太强了。”杨思齐叹息说,“如果你的能力差一些,天马军团不是这样的服你,你没有这么高的威望,把天马军团搞成铁板一块,王国高层自然不会防你,可现在,你却等于是把整个天马军团变成马家的私军,王国又怎么可能对你不提防呢?”
这一个就是为将者的悲哀,如果不能让部下服从,部队的战斗力就不强。可如果太让部下服从,到了只知有将而不知有君的地步,那么,你就犯了大忌了,军心,从来就只有君主才能够掌握,其他人想抢军心,那是找死。
可是,这并不是马梦诗自己想要夺取军心的,而是她的能力所致。一位在战场上百战百胜的将军,再加上人品方面没有问题,就算她完全没有想过夺取军心,但军心却自然而然的会站在她一边。这并不是她有意识要这样做,可客观上,她已经让天马军团只服从她一个人,国王的命令都没有她的命令有效,这就是她的取祸之道。
“我应该怎么做呢?”马梦诗问,她想听一听杨思齐的意见。
杨思齐笑笑说:“受到上位猜忌的名将,只有两种选择。其一,解甲归田。如果你放弃天马军团的兵权,辞掉所有的职务,回到自己的领地去养老,那么,这个祸自解。相信王国还不至于对已经回家养老的你下死手。”
“那天马军团呢?”
“自然会有其他人来统帅,诗儿,那已经跟你没有关系了。因为,你已经放弃了所有的官职,天马军团是死是活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是死是活?”马梦诗敏锐地问。
“不错,王国会想办法让天马军团的相当一部分战士去送死的。只要这些忠诚于你的战士战死了,那么,就算你再有什么样的心思也都是无水之鱼,翻不出什么大浪来。当然,王国的那些高层不会做得太明显,只会是借刀杀人,让天马军团在一次次的战斗之中损失部分的兵力,一直到忠诚于你的将领们大部分战死为止。然后,再在旧的天马军团的基础上组建出全新的天马军团,一个完全跟你无关的天马军团。”
杨思齐很是残酷地说出这样的事实。他就差说出“大清洗”这三个字。
马梦诗无力地说:“不至于吧?”
“你认为呢?”杨思齐反问。
马梦诗无言以对,事实上,她已经认可了杨思齐的推测了。当然,除了这样之外,还会有一系列的手段,包括分化离间等,总之,就要将现在的天马军团支解掉。对于猛虎王国来说,一支可能会成为马家私军的军团并不符合王国的利益。
“第二个办法呢?”
“未雨绸缪,见招拆招。这一个就看诗儿你的处事功力了。”
“未雨绸缪?什么意思?”
“就是提前做好所有的准备,应对王国的各种阴谋。例如,王国要将天马军团中的某一位将军调到其他的位置上,你如何应付呢?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又如,王国借口说军部中的器械不足,无法准备给天马军团提供足够的器械,天马军团又如何应对?等等。这些都要有心理准备和各种的应对措施。”
对付一支已经抱成团的军团,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将之拆分掉。将其中大部分的将领和中层军官以各种的借口调离,再补充其他部队的军官,这样,就能够分化这支部队。这是最常用,也是最好用的方法之一。
“天马军团的大部分将领和士兵都是来自我马家的领民,很多都是我马家世代的领民。我们马家长期驻守天马城,抵挡来自兽人的入侵,王国不会短视到要想削弱我天马军团吧,一旦我天马军团不存在了,只怕兽人就很攻破天马城,长驱直入,到时候,王国的损失就大了。”
天马城以南,几乎都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除了天马城之外,几乎是无险可守。可以说,一旦天马城破,兽人的狼骑兵就能够在猛虎王国北部的数个省份之内大规模肆虐。这也是为什么猛虎王国要在天马城这里布置重兵的原因。
因此,天马城对于猛虎王国来说,是绝对不容有失的。只要猛虎王国的高层脑子还没有坏掉都不会如此的自毁长城。因此,马梦诗对杨思齐所说的非常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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