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怕被军法处置么?”
楚留香很是感动的看着沈炼。
沈炼的任务是保护沈在宽,私自离开属于违反军法,该当斩首示众。
沈炼耸了耸肩:“我请了假,我堂弟批了假,虽然我离开了,但我堂哥还在使团,没人能够刺杀我堂弟。”
“你这算不算是徇私?”
“不算,因为我堂弟给了我另一份任务,就是找寻龟兹国国王,龟兹国内部发生叛乱,国王不敢回王宫。”
这确实是沈在宽给的任务,甚至写了份正式公函,方便沈炼做出行动。
如果能够找寻到龟兹国王,并把老国王重新扶持上皇位,沈在宽就能够以此为跳板,展开在西域的工作。
他的担子比李寻欢更加沉重。
他需要更多的帮手,更好的跳板。
沈炼外出找寻龟兹国王,他们则是去往肃州,使团中的武林高手,也会各自化妆离开,充分发挥人数优势。
使团中的高手实在是太多了。
即便分出去一部分,让这部分人各自执行任务,也能保证自身安全。
同时,这也是示敌以弱!
如果暗处的人,觉得使团会因为沈炼的离开而处于虚弱状态,使团内的那些高手,会给他们极大的惊喜。
说句不是很好听的话,相比于外来武林人士,沈在宽更相信家里人。
所以他把最重要的任务交给沈炼。
所以贴身保护他的安全的,是自家堂哥沈浪,以及夫人吕四娘,还有未来嫂嫂风四娘,别的人均有些提防。
这种事怎么形容呢?
不能说他的做法是错的。
甚至可以说,这个做法很正确。
既有进攻,又有防守。
既有谨慎,又有冒险。
从到达沙漠开始,沈在宽便已经开始进行布局,布置非常庞大的局。
这位金科状元郎,要在这片征战不休的土地上,展露自己的绝世风采。
沈在宽曾经不懂这些,但是
——他可以学!
——学霸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
既然是去沙漠中寻人,当然要找寻几个熟悉本地气候的可靠朋友。
比如——姬冰雁!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雁是姬冰雁。
蝶是胡铁花,他的武功名为“蝴蝶穿花七十二式”,绰号“花蝴蝶”。
香自然就是楚留香。
原本三人是牢不可破的铁三角,只可惜七年之前,就已经各自分离。
七年过去,楚留香是江湖中大名鼎鼎的盗帅,姬冰雁则是在大沙漠中做起了生意,是沙漠中的超级大土豪。
塔克拉玛干最大的绿洲,上面总共有两千四百八十家商铺,其中有四成商铺是姬冰雁开的,姬冰雁的生意,涉及到方方面面,什么生意他都做!
从出生到死亡,期间经历的每一件人生大事,都需要姬冰雁的商铺。
怀孕的安胎药,助产的接生婆,抓周的小礼物,满月的酒席宴,上学时的笔墨纸砚,学手艺时束脩寿礼,成亲之时大红嫁衣,死亡之时棺材灵堂。
每一样生意,姬冰雁都做。
在这片危机重重,血与沙混合在一起的死亡绝地,能够创出这等家业,姬冰雁的武功智计,都是顶尖之属。
姬冰雁擅长的武器是判官笔。
江湖中用判官笔的不算少,但能称得上是高手的,不超过一掌之数。
向前推一百年,在判官笔上颇有造诣的正道高手,或许只有张翠山!
张翠山绰号“铁画银钩”。
银钩指的是烂银虎头钩,这门武功流传至上官天野手中,上官天野传给弟子林仙韵,是其门下最强的弟子。
铁画指的是镔铁判官笔,这门武功实际上威力更强,更为渊深玄奥。
为何判官笔更强?
因为当初为了争夺屠龙刀,俞岱岩被人捏断手脚,张三丰颇为恼怒,怀着怒意书写字帖,创出一门高深笔法。
张翠山学成这套笔法之后,在冰火岛隐居十年,闲来无事,刻苦练武,对判官笔的应用,比虎头钩更强一些。
六年前,张无忌偶遇姬冰雁,见姬冰雁沉稳果断,义气深重,聪明机智,用的刚好是判官笔,思虑父亲的笔法没有传人,便把笔法传授给姬冰雁。
这门笔法是张三丰草创,张无忌修改完善,威力比火云掌更胜三筹。
姬冰雁凭此笔法迎战各路豪雄,经历无数腥风血雨,硬生生开创出属于自己的基业,武功自然也是一日千里。
判官笔是非常凶煞的武器。
从形制来看,相当于枪头,既能够点人穴道,也能直接刺入脏腑。
有句话叫做“刺死砍伤”,说的是两军交战的时候,被人砍一刀,或许只是皮肉伤,被人捅一枪,很可能会被人捅破脏腑,然后去阴曹地府报道。
判官笔类似于枪头,是长枪杀伤力最强的部分,也是最凶煞的部分。
从名称来说,判官二字,本来就有掌控生死的意味,带有黄泉死气。
判官拿起笔,在生死簿上面轻轻的一划,顿时寿命到头,魂归地府。
一个从名字到形制,都充满了凶煞的武器,当然要在战斗中历练,至于其中的雅致,实际上是收拢杀气。
很多高手都有类似的手段。
比如西门吹雪杀完人之后,会用做糕点的方式散去杀气,久而久之,西门吹雪很擅长做糕点,尤其是米糕。
又比如燕十三杀完人之后,习惯去秦楼楚馆花天酒地,以此散去杀气。
使用判官笔的高手,自然是通过书法散去杀气,所以,想要探查判官笔高手的武功,分析他们的字帖即可。
也有一些目不识丁的,只是师父传授判官笔,他们就去学,这种人大多没什么成就,倒也不必太过在意。
不识字却能学成高深武功,这种天才非常少,并且需要极大机缘悟性。
比如狗哥!
没有狗哥的悟性和运气,却想要学成高深武功,最好还是学点知识。
唯有知识不会辜负人!
沈炼、唐竹权、楚留香、胡铁花四人去找姬冰雁。
楚留香有见到老友的兴奋。
胡铁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唐竹权想去蹭点美酒佳酿。
沈炼脑子里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到姬冰雁的兵刃,一会儿想到找寻龟兹国王的任务,一会儿想到老朱的密令。
那是在出发前收到的密令。
……回忆分割线……
沈炼正准备去听琴,忽然被人请到了酒楼暖阁,一个太监等候多时。
太监约莫三十来岁,面色很白,双唇殷红如血,身上气机颇为沉稳,还有种阳刚霸道,练的竟然是童子功。
“敢问公公如何称呼?”
“咱家姓曹,名正淳!”
沈炼心中一惊,心说曹正淳怎么会这么年轻,转念一想又觉得正常。
朱无视现在还是小年轻,心心念念去天山挖宝,找绝世秘籍,曹正淳的年岁当然不会很大,差不多是三十。
“原来是曹公公,不知公公找我有何要事?不会是东厂的吩咐吧?”
虽然有靳一川这个结义兄弟,但沈炼和东厂的关系并不好,因为沈炼的师父韦青青青,与东厂督主米苍穹的师父张天艾,既是同门,也是仇敌。
过去的事情不必细说,反正等到沈炼武功大成,必然与米苍穹有一战。
师门仇怨,必须解决!
曹正淳笑道:“当然不是,咱家是代表陛下来传旨,这是陛下给沈捕头的密旨,沈捕头自己观看即可。”
曹正淳递给沈炼一块令牌,还有一卷黄底龙纹的绢帛,显然是圣旨。
既然是密旨,自然不能声张,倒也不必摆香案迎接,直接观看即可。
沈炼收起圣旨,不着痕迹的递过去一张银票,太监传旨,肯定是需要有些跑腿费的,也可以说是情报费。
曹正淳袖里乾坤,收起银票,小声对沈炼说道:“咱家偶然听到,似乎是寻宝的事,与别的事情无关。”
“多谢曹公公。”
“这都是咱家应该做的。”
曹正淳快速离开。
沈炼掏出圣旨,看着上面的命令,不由得露出苦笑,心说老朱是真的很信任我啊,你是不是有些高估我了?
今年过年,是不是给我封个爵位?
怎么着也该封个子爵吧?
……回忆结束……
沈炼胡思乱想结束的时候,众人已经到了绿洲,姬冰雁的家就在这里。
姬冰雁是绿洲最大的富商,宅院当然要比别人豪阔,只不过,不同地方展示豪阔的方式不同,既然是在沙漠,展示豪阔最佳的方式就是——凉爽!
不是水!
水是沙漠中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生命的源泉,没有人会随意浪费水。
若想表现出豪阔,最好是利用特殊的手段,让自家宅院变得清凉。
如果能有清凉的过堂风,以及婉约的花香,那实在是雅致到了极限。
姬冰雁的家就是如此。
没有金碧辉煌的暴发户风格,看起来只是普通的宅院,但却远比别人的院子清凉,甚至种植了很多花卉。
胡铁花叹了口气:“这才是富贵人家应有的气象,那些佣人们心里就算瞧不起咱们,面上还是彬彬有礼。
死公鸡好像天生就该有钱的,一点也不像暴发户,真是让人惊奇。”
唐竹权道:“他姓姬,会不会是姬家的人?那可是流传数千年的家族,即便只是旁支,也足够让人仰望。”
胡铁花立刻回怼:“如果姓姬就是姬家的人,姓唐的莫非是唐朝皇室?姓张的难道都是玉皇大帝血脉?”
唐竹权冷哼道:“姬并不是人数众多的大姓,我这般猜测并无不妥。
另外,唐朝皇帝姓李,据说他们的祖宗是太上老君,我们唐氏的祖先,其中一种说法,就是发源于姬家。”
姓姬的人并不是很多。
因为姓姬的人在传承过程中,姓氏发生了改变,变为许多别的姓氏。
姬家如此。
姜家也是如此。
这些古老的氏族,如果把全部的源流都给算上,那实在是无法估量。
唐竹权是唐家的人,对于氏族略有些了解,他本不喜谈论家族,但为了回怼胡铁花,自然是什么都能说。
过不多时,姬冰雁到来。
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情报方面自然是极为厉害,他方才并不是故意摆大财主的架子,而是去查探情报。
沈炼明面上的那些情报,唐竹权这些年做过的事,全部都记录在册。
原本姬冰雁想装瘸子逗弄楚留香和胡铁花,但既然沈炼在此,自是没必要做出伪装,大大方方的走出来。
“两位,好久不见。”
“见过沈捕头!”
“见过唐酒神!”
姬冰雁的声音很清冷,他也不愿意多说废话,开门见山,直抒胸臆。
唐竹权道:“这个称呼好,我非常喜欢这个称呼,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好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我的酒呢?”
“你的酒就是我的酒!”
唐竹权自来熟的坐在椅子上,拿出一坛陈年佳酿,一口喝了个精光。
看着众人略有震惊的表情,唐竹权露出胜利的笑容:“这个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就是当着酒鬼的面,把他的美酒全部喝光,一滴都不给他留!”
胡铁花道:“什么意思?”
唐竹权指着桌子说道:“这上边摆的酒是咱们的最爱,你的绵竹大曲,楚香帅的葡萄酒,沈捕头的桃花酿,我的竹叶青,我刚才喝的是你的酒!”
说着,唐竹权拿起属于自己的那坛竹叶青,在胡铁花捶胸顿足的表情中,喝了个精光,打了个满意的酒嗝。
“好酒,真是好酒!”
唐竹权得意洋洋的看着胡铁花。
胡铁花好似斗败了的公鸡,垂头丧气的看向姬冰雁,表情非常的委屈,很像是被人把糖果抢走的小孩子。
姬冰雁展颜一笑,让人给胡铁花又上了两坛酒,随即坐下来商谈事情。
这些全都是故意的。
以胡铁花对酒水的敏感,怎么会输给唐竹权,还输的这般凄惨?
他就是对姬冰雁有些愧疚,故意和唐竹权演了一场戏,只不过两人的演技实在太差,连丫鬟都瞒不过。
七年过去,当年的事情,姬冰雁已经放下,他甚至有了新的红颜知己。
而且还是两个。
一个叫伴冰,一个叫迎雁。
姬冰雁非常喜欢她们,出门时甚至会带着伴冰的绣鞋,迎雁的肚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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