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毅说自己能为阿牛做的事情不过就是传信而已,看看能否在这江南之地遇上几个有能耐的朋友或许能帮上一把,这种希望近乎渺茫,甚至几乎是零但杨毅仍是没想到阿牛竟真在这江南之地送出了求救的信,更想不到的是这信居然不过就是一根乌鸦的羽毛而已,原本还担忧若是被自家帮主撞见了搜出来自己身上的信惹来麻烦,现在看来大概是完全不需要了,因为没人会关注一根不知是鸡还是鸭的羽毛从何而来。
他一手持银枪,一手负后拿着黑的发亮的鸟毛从城南走到城北,从城东走到城西,这模样实在太过滑稽,他也不晓得阿牛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想来想必若是一根普通的鸟毛,恐怕阿牛也不会如此慎之又慎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怀里,像是珍宝一般收藏。
他从黄昏就如此闲逛到夜晚,从夜晚又到深夜,直至夜深无人时候方才停下来,这么久的走来走去全然没有得到任何帮助,杨毅已有些心灰意冷,他突然想喝酒,排解心中痛苦,哪怕他身上负了伤,有时候酒加伤口才能更让人麻痹痛楚。
城中不免有通宵营业的酒家,如今即将至秋天到来,城里树木已经有些变黄的树叶也被一阵轻轻吹过的秋风扫落了一大半,酒家并无几个人,除了那么一两个穷困潦倒却还要买酒喝的醉汉之外大概就是两个喝的酩酊大醉的江湖游侠儿。
“我要一壶黄酒。”
杨毅对这瘸腿的店家小二道。
“再来一盘牛肉。”
“伤成这样还喝酒,并且喝这么难喝的黄酒,你肯定是个很失意的男人。”
通宵营业的酒肆在杨毅之后又来了第六位客人,这客人拄着桃木拐杖,一条腿孔武有力,另一条腿,那裤管居然空空如也,再看其人,约摸跟杨毅年纪差不多上下,生的一般,只是竟然少了一只耳朵,瘸腿缺耳的男人拄着拐杖不客气的坐在了杨毅对面。
“这天下疗伤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无疑喝酒是最差的一种,你可知道是为什么?”
瘸腿男实在不像是一个富裕之人,身着普通衣裳,手拄桃木拐杖,甚至看起来有些落魄,这让杨毅很怀疑这突然出现的男人莫不是蹭酒喝来的,不过他倒也不介意,坏事做的多了,有时候也是想做做好事的,譬如请人喝酒,顺便再吃点肉。
“那你倒是说说为什么喝酒是这天下最差的疗伤方式?”
杨毅笑着与这瘸腿男人倒了一杯黄酒。
“喝酒难道不好?喝醉了什么烦心的事情都不会再有,闷头睡到天亮,多好。”
“喝醉了的确不会有烦心事,不过醉只能醉一时,却不能醉一世,所以我说这喝酒实在不是什么好办法。”
瘸腿男人接过这杯满满的黄酒一饮而尽,完毕之后似有意犹未尽之感,还舔了舔嘴角的酒渍,杨毅大概已经断定这男人就是为了讨一口酒喝而来。
他道:“那什么法子能让人醉一世而不是醉一时?以你的法子换我一壶黄酒喝,如何?”
“黄酒我就不再喝了,我每日里只饮一杯酒,也只帮一个人。”
瘸腿男将酒杯轻轻扣在桌上。
“疗伤的方式有很多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毕竟哪儿有人不受伤的对不对?可是喝酒实在不是什么好办法,我若是想发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杀人,而不是喝酒,因为天下的痛苦多半都是因为人而来的,只有杀了足够多的人,才能完全麻木,渐渐的你也就不会对这世上的生离死别有多看重了,当然这只是我的方式,我并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在我的眼里,杀人是一种减压方式,可是到了世人眼里,一个人杀一个两个人是为杀人犯,杀十人百人是刽子手,杀成百上千人便是邪魔外道,而通常他们都会把这类人叫做魔教中人。”
面对着瘸腿男人的中年男子右手微微一颤,一只青花瓷小酒杯仿佛承受不住这二钱酒的重量一般,啪的一声碎了一地。
“魔教中人?”
杨毅声音颤抖的可怕。
“魔教只是世人给它套上的称呼而已,以你看我是不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呢?”
瘸腿男笑了笑。
“你肯定觉得我只不过是一个瘸腿的前来讨酒喝的男人对不对?那是因为当一个人将杀人当成是家常便饭以后他便会渐渐从凶神恶煞变得平易近人起来,所以你看那些重大案件背后的主谋多半都是我这种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杀人狂魔的人。不过虽说天下杀人的人有很多,也分为很多种,有滥杀无辜型的,有丧心病狂型的,还有一种,大概就是我这种喝了别人酒才替人杀人的人,并且我也不是谁的酒都肯喝,我喝酒也看人。”
“那你是看中了我的哪一点才愿意喝我的酒?”
“不不不,你错了。”
瘸腿男人摆摆手。
“其实我根本就没打算喝你的酒,因为你不在我喝酒的那几种人之内。不过为什么我还是愿意喝你的酒呢,其实这不过是因为你今天从城南到城北,又从城东到城西晃悠时候手里拿着的那根羽毛而已。”
“你认得这根羽毛?可是据我看来这根羽毛实在没什么稀奇的,一只大黒公鸡身上都能摘下来这样的一根。”
“你又错了。”
瘸腿男人再度摆摆手。
“我说了这天下失意的人,又说了这天下杀人的人,现在咱们来说一说这天下的鸟毛,天下的确有很多鸟毛,不过鸟毛也跟杀人的人一样分很多种,你拿的这根就跟其他鸟毛不太一样,因为其他的鸟是吃虫子长大的,这只鸟是吃人肉长大的。”
“你如何就能辨别出来?”
“很简单啊,因为我认识这鸟毛的主人的主人。”
杨毅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这句话了,眼前瘸腿男人的确是一个很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男人,魔教中人,江湖上闻风丧胆的魔教中人如今就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这实在令人有些难以置信。
“你说你认识这鸟的主人,你是魔教中人,那这只鸟的主人应该也是魔教中人对不对?”
“唔,差不多算是吧,不过那老头儿跟我不太一样,他虽然也杀过人,不过他从来都只杀自己人,是不是很奇怪?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我们哪儿的人每个人都很奇怪。”
“可是给我这只鸟毛的小兄弟并非魔教中人,他怎会认识你认识的那个老头儿?”
“那我就不知道了,说不定那老头儿是因为心血来潮交了一些外面的朋友,这些朋友其中就有你说的小兄弟也说不一定,我的话说完了,现在你可以要求我为你去杀一个人,因为我喝了你一杯酒。”
杨毅惊骇的深呼一口气,原本想着大费周章的事情,没想到现在如此就轻轻松松做到了,这一切都不过只是因为阿牛给出来的这根鸟毛而已,只是阿牛怎会跟魔教中人扯上关系?这眼前瘸腿男人口里所说的老头儿又是何人?倘若真如同他所说,那阿牛出去之后还要去寻找林家灭门真凶,凶手同样是魔教中人,那可就到时候有好戏看了。
古人便云近乡情更怯,如今真正报仇机会就在眼前的时候,杨毅果真有些怯意了,或许是因为不敢相信这一切,又或许是支撑自己这些年过来的信念就如此付诸东流一时之间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我要你杀的人身边有两个很厉害的影子,至于具体多厉害我也不知道,不过曾经有好几次想杀他的人还未近他前面十步便死在了他面前,我甚至没看清楚那两个人是怎么出手的。”
“没关系,你的酒不好喝,杀的人难杀,正常。”
“他是天狼帮帮主,江南排行至少前五的帮会,门下帮众高达五六百人,你若是想杀他,恐怕要先杀了几十个看门狗,随后又解决他的两个影子高手,最后才能动得了他,而且,你腿不方便,恐怕只能走着去天狼帮。”
“还有没有其他要说的?”
出乎意料的,这瘸腿男人似乎并没有丝毫为他杨毅所说的这些高手而动容的样子,他就好像是在品尝一壶寡淡的浊酒那般轻描淡写,杨毅甚至有些愿意相信这瘸腿男人真的能做到他谋划多年而做不到的事情了。
“还有最后一件事情,如果,我是说如果有可能的话,把刘胖子的命留下,我来解决。”
“你会因此落下一个叛徒的罪名,从此为江湖人所唾弃,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清楚,毕竟对于你们这些正道中人来说,名声,有时候代表了一切。”
瘸腿男人提醒道。
“没事的,我会在杀了他之后将天狼帮这些年所做的见不得人的事情全部大白于天下,并且在那之后我会以死谢罪。”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那么如果还有没有别的可说的,我就出发了,趁着还有酒劲。”
“还有,阁下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讳,如此一来就算是杨毅以死谢罪之后化为阴间鬼魂,也能记得恩公高姓大名。”
“恩公不敢当,我们只是做了一笔公平交易而已,至于名字,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
这瘸腿男人一句话让杨毅觉得恐怕是没希望能知晓他的名字了,不过这瘸腿男人之后又道。
“不过看在你还挺对我胃口的份上,我告诉你也没关系,我不记得自己的真名字了,不过身边那群家伙都叫我桃拐李,是不是跟铁拐李很像?不过还是有不同的,铁拐李是个老头子,可我,还是个花样美男啊。”
瘸腿男就这样走了,哪怕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让杨毅哭笑不得。
因为他从哪儿看都不像是一个花样美男,他说要去天狼帮替他杨毅做一件事情,趁着酒还有余劲。
杨毅到底还是没亲眼见到这瘸腿男是如何大杀四方,因为在他不确定这男人是否真能做到的时候并不打算轻易现身。
可桃拐李做到了,其实也不过就是一壶酒的时间而已,天狼帮总舵便杀声震天。
桃拐李离开天狼帮的时候,天色尚早,不过才从子时到丑时而已,天狼帮总舵已是血流成河。
根据后来阿牛从柴房里看到的画面,说那桃拐李一步杀一人,直至杀到那刘胖子的房间,两个影子高手也不过两拐而已。
桃拐李走了,他果真做到了答应杨毅的事情,留下了胖子帮主一条命等杨毅自己收拾。
只是并不像是如同同在房间之内渔家女子所想的那般恨之入骨,千刀万剐。
身负女儿之仇的杨毅不过只是将早就吓得大小便失禁的胖子扶到了椅子上,深膝一跪。
银枪男子红着眼眶凄然道。
“这一跪,跪你当年在我穷困潦倒之时给我一口饭吃,花钱葬了我爹娘。”
继而他便站起身,手中银枪缓缓刺进胖子帮主胸口。
“这一枪,你我恩怨,就此了结。”
微微闭目的杨毅脸颊缓缓流下两行清泪。
天狼帮一夜之间死伤上百人,第二日便成了云济家喻户晓之事,这在当朝三皇子轩辕宏观尚未离开时候便出现的惊天大案着实让云济陷入不小的轰动。
杨毅一夜之间杀了天狼帮上百人,已不能用叛徒以及丧心病狂等字眼形容,甚至有好事之人直接给其扣上了挑衅王朝律法的帽子。
只是都没想到在犯下这种大案之后杨毅居然没有逃命,而是回去了自家破败不堪的老宅,与先祖上了几炷香之后便长跪不起,一直等到三皇子殿下亲自来抓人。
“你犯下的罪令人发指,按大魏律,当凌迟处死,不过我也隐约打听到了这其中缘由,并且天狼帮这些年也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我不凌迟处死你,可你绝对难逃一死,如此我才能给云济百姓一个交代,你应该理解我的,我也有自己难处。”
轩辕宏观不曾大发雷霆,反而像是颇为惋惜,他的确不是一个会发脾气的人,哪怕他明明才不过二十来岁,理当是年少轻狂时候。
“我知道皇子殿下的意思,不论怎么处理我,我都愿意接受,这是我应得的,不过在我死之前,我还想去见一个人,看在我将天狼帮的丑事曝光以及拿出来这些年搜刮的民脂民膏的份上,皇子殿下能否卖我这么一个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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